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发展循环农业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领域的实践和体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突破农业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全市农业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循环农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加速传统农业向资源集约、循环利用的现代农业转变,构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环境整治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有机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广泛参与的循环农业运行机制,实现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3年试验示范、5年推广实施,建立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循环农业体系,农村面源污染显著下降,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到2015年建成20个循环农业示范项目、50个循环农业推广项目和10个循环农业示范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业产业基地循环发展水平
在《宁波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和《宁波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循环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已建农业产业基地按照现代循环农业发展要求,在标准化生产、有机肥使用、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加工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实现农业产业基地内资源的循环反复利用,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基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待建农业产业基地要按照循环农业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安排循环农业建设内容,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基地的循环发展水平。
(二)全面完成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