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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扑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扑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林防办字[2006]10号)


各市森林防火办公室、省直属四单位:

  进入春防以来,随着气温的升高,火险等级明显上升,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3月24日,保定市顺平县森林火灾造成 1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为进一步加强扑火安全工作,严防再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林业局防火办、省政府和省林业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摆到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群众、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扑火安全教育,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二、科学组织扑救工作。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扑火安全工作的新对策、新办法,增强应付突发事件和火场自救能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及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确保良好的扑救秩序。

  三、加强安全扑火培训教育。近期要对各级领导和扑火指挥员,各级各类专业扑火队、半专业扑火队以及乡村义务扑火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扑火培训教育。今后,凡是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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