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136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州沼气建设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牛正夫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马永钦 州政府副秘书长
沙帕尔别克 州农业局局长
成 员:
李幼钢 州党委政研室(农办)副主任
哈 山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江森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王 军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苏里堂 州农业局副局长
马 龙 州畜牧局副局长
白炳伟 州林业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