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15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建立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
万 水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
王荣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
库尔班江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莫合甫尔 州财政局局长
郭援军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得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任志国 州审计局副局长
高鹏升 州银监局副局长
阿不都热依木 州总工会副主席
马永久 州人大财经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