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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参加2007年乌洽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7月20日前,完成州直招商引资项目的审定工作(项目洽谈组负责)。
  五、7月25日前,各县市、口岸、合作区等参会单位将参展费用交伊犁州外经贸局计财处(综合组负责,电话:8022060,联系人:于国华。帐户名称:新疆边境贸易协调会驻伊办事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支行,帐号:3006022109024977470)。
  六、7月25日前,各县市、口岸、合作区摊位布展的设计要求及相关图片光盘送交州外经贸局外资外经处(综合组负责,电话:8032971,联系人:王勇)。
  七、7月30日前,确定州直参展摊位的总体设计方案(综合组负责)。
  八、8月10日前,将参会代表及布展人员照片及身份证号码送交州外经贸局外资外经处(综合组负责,电话:8032971,联系人:王勇)。
  九、8月10--26日,完成参展摊位的总体装修(综合组负责)。
  十、8月15日前,州经协办对2006年和2007年乌洽会内贸、内联项目完成和落实情况再次进行检查(项目洽谈组负责)。
  十一、8月20日前,完成招商引资项目册的印刷工作(综合组负责);完成专刊、专版工作(宣传组负责)。
  十二、8月20日前,各县市、口岸、合作区全部完成乌洽会参会的准备工作。
  十三、8月20日,州直交易团联络员前往乌市办理交易团的所有证件及与大会办的联络工作(综合组负责)。
  十四、8月25日,综合组工作人员去乌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十五、8月27--30日,参展单位开始在博览中心布展。
  十六、8月29--30日,州直交易团成员单位进驻伊犁塞外江南大酒店(伊犁州人民政府驻乌办事处)报到。
  十七、8月31日晚9点(北京时间)召开乌洽会预备会议,州直全体参会人员参加。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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