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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参加2007年乌洽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州直属县市、霍尔果斯口岸、伊宁合作区组团参展,从现在起要认真落实参展单位、企业和参展商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项目仍要成为此次乌洽会展示的亮点,州直进出口业绩超10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要求参会。
  三、布展工作
  (一)今年州直交易团仍然实施统一布展,要突出伊犁特色,形成整体合力。
  (二)摊位布展设计要重点突出,特点鲜明,简明实用,特别要加大“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
  (三)要精心设计展区,充分展示本地区的特色优势和形象。突出招商引资、产业特点、现有产业及准备发展产业,做到商贸气息浓,招商氛围重。
  四、参展费用
  各县市、霍尔果斯口岸、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各交费2万元,用于州直交易团统一认购摊位、布展等费用;超出一个统一认购的摊位,另行交费。
  五、其他要求
  (一)州直交易团计划邀请国外客商100名,国外邀请函在州外经贸局贸促会领取。
  (二)各县市、口岸、合作区要派出招商团到国内外开展招商活动,邀请国内外客商参会,邀请函在州外经贸局贸促会领取。
  (三)由州经协办(招商局)负责做好2006年乌洽会内贸、内联签约项目的履约情况检查,州外经贸局负责做好外贸、外联项目履约检查。
  (四)各县市、口岸、合作区及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参加乌洽会工作,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实施,力争在本届乌洽会上取得重大成绩。
  (五)为了检查各县市2006年乌洽会签约项目的落实情况,以及参加2007年乌洽会的准备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于7月底召开2006年乌洽会总结汇报和2007年乌洽会动员会,各县市主管乌洽会工作的领导和主管参会工作部门的领导及州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早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件:
  自治州参加2007年乌洽会工作日程

  一、6月10日前,完成认购摊位工作(综合组负责)。
  二、6月20日,开展州直摊位统一布展设计方案招标工作(综合组负责)。
  三、7月,召开2006年乌洽会履约总结暨2007年乌洽会动员大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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