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随意涂抹现象,无漏填、错填现象;
4.与处罚决定相关的票据、清单齐备;
5.文书编有文号;
6.一案一卷,没有与案件不相关的材料。
(五)案卷装订标准
1.案卷按立案、调查、处理三个过程和时间顺序编排装订,未出现倒装、松散情况;
2.案卷目录名称与文书内容一致,文书材料逐页编号,目录与页码相符;
3.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已剔除干净;
4.卷内材料无残缺,文书无折皱,破损材料已进行修补或复制;文书纸张过大或过小的,已折叠或加衬边;
5.案卷外观整洁整齐,有封面、封底、卷宗目录、序号,填写规整、齐全,有承办人的骑缝章,采用“三孔一线”,装订线不压字迹。
附件3:
行政复议案卷评议标准
第一部分 文书形式规范
一、复议案卷文书齐备性评价
复议案卷文书分为必备文书和视案情实际应具备的文书,此两类文书在个案案卷中不得缺少。应根据齐备、基本齐备、不齐备作出评价。
(一)必备文书
1.复议申请书或口头申请记录;
2.立案及(或)结案呈批表;
3.结案报告及(或)案件讨论、评议笔录;
4.送达回证。
(二)视案情实际应具备的文书
1.被申请人书面答复意见书及证据、法律依据和其他材料;
2.办案调查、询问笔录;
3.不予受理决定书;
4.行政复议告知书;
5.责令受理通知书;
6.行政复议转送函;
7.停止执行通知书;
8.延期审理通知书;
9.请求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申请;
10.规范性文件审查转送函;
11.中(终)止审理通知书;
12.与复议申请书一并提出的赔偿请求;
13.行政复议决定书;
14.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15.应当具备的其他文书。
二、复议案卷文书填制内容规范性、齐全性评价,应根据下列要求作出评价:
1.无漏填、错填现象;
2.文书编有文号;
3.送达文书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行政复议专用章;
4.应抄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文书是否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