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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
(伊州政办发〔2007〕14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自觉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与保障制度,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进行经济补偿,落实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需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降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性,站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为民办实事的高度,抓好此项工作,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创建符合我州实际的集“奖、优、免、补、扶、救”一体的新机制,就是通过政府行为,在确保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制定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激励政策,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好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根本利益。
  一是奖励机制,对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如独生子女奖励制度、晚婚晚育增加假期制度、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自愿放弃生育指标者的奖励制度等。
  二是优惠优先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及其子女在入学、就医、就业、救济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三是扶助发展机制,在扶持发展生产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项目、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在新农村建设、土地承包、审批宅基地、安排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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