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州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7〕145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自治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69号)精神,切实做好2007年州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投入产出表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工具之一,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进行经济数量分析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对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切实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于投入产出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资料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此次编制的投入产出表为6×6、42×42、143×143的矩阵表,与往年相比,分类更细,工作难度更大,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投入产出和被调查单位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州直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直属县市投入产出调查各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负责核实州直重点调查单位的机构组建及基本情况,依照自治区要求组织调查,实施数据处理,督促检查重点调查单位的填报工作,协调解决填报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要成立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办公室,指导和协调所属的各重点调查单位(重点调查单位名单附后)确立一名领导负责抓投入产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调会计、统计、业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本单位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将本级投入产出调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三、实事求是,依法填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投入产出调查是编制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被调查单位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投入产出表的质量。为此,各相关部门和重点调查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调查方案和填报方法,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实事求是地认真填报,确保投入产出基层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各级投入产出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被调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对于干扰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以及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