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要求制定机动车辆牌证代办服务收费的复函
(南价费函[2007]18号)
南宁狮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制定机动车辆牌证代办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辆牌证代办服务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其机动车辆牌证代办服务收费由你公司向委托检测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委托方双方协商确定。
二、你公司提供机动车辆牌证代办服务并收费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服务前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书面协议或约定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未签订协议的,不得收取代办服务费。严禁借行政机关的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单位或个人接受代办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