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宁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供销合作社要求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的复函
南宁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供销合作社要求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的复函
(南价费函[2007]9号)
南宁市供销合作社:
你社报来《关于要求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费的请示》,鉴于你社2007年不再收取资产占用费,我局予以注销其《收费许可证》,同意你社免缴2006年年审费,共计1103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