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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退休人员退休金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退休人员退休金的通知
(乌劳〔2007〕13号)


各事业参保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调整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内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范围: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目前按事业性质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退休人员。

  二、经办程序:

  (一)各事业参保单位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资标准,到市人事局核定退休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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