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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乌劳办〔2008〕25号)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布自治区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新劳社字〔2008〕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21,434元(1,786元/月)。

  二、2007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74元(715元/月)。

  三、2007年乌鲁木齐市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111元(2,42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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