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乌劳办〔2008〕25号)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发布自治区200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新劳社字〔2008〕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为21,434元(1,786元/月)。
二、2007年自治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74元(715元/月)。
三、2007年乌鲁木齐市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111元(2,42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