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医疗安全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冀卫医〔2009〕13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现将
卫生部《关于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麻醉医疗安全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卫医政发〔200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通报的医疗安全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防范不良医疗安全事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入落实医院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诊疗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减少和防范医疗差错的发生。要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置能力,防范不良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针对本机构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