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江南区高级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105号)
江南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南宁市江南区高级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该校于2007年自筹资金将原广西区农垦局投资建成的普通学生宿舍楼改建为公寓式学生宿舍楼。根据桂价费[2006]376号文件精神,结合该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该 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 水定额
(吨/生·月)
| 电定额
(度/室·月)
| 每间宿舍安排
人数
| 收费对象
| 基本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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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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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人
| 高中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木门,铝合金窗。外墙为涂料,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适量课桌椅和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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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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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费标准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请你局通知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要求学校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