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政办发〔2007〕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土地类别、分布及利用状况,依法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化地籍管理制度,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地籍调查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地籍调查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多吉次珠 拉萨市市长
副组长:
孟 扬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次旺诺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侃 桢 拉萨市副市长
曲 恒 明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成 员:
马 小 俊 西藏武警总队副政委
菅 仕 民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
刘 国 林 自治区建设厅城建规划设计处处长
吴 光 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海 蛟 城关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格桑平措 城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达 瓦 市发改委主任
段 高 喜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复 兴 市农牧局副局长
幸 远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全 保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卓 玛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