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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拉萨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拉政办发〔2007〕2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土地类别、分布及利用状况,依法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化地籍管理制度,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地籍调查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地籍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地籍调查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多吉次珠  拉萨市市长

  副组长: 
  孟  扬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次旺诺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侃 桢  拉萨市副市长

  曲 恒 明  西藏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成 员: 
  马 小 俊  西藏武警总队副政委

  菅 仕 民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副处长

  刘 国 林  自治区建设厅城建规划设计处处长

  吴 光 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海 蛟  城关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格桑平措  城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达  瓦  市发改委主任

  段 高 喜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复 兴  市农牧局副局长

  幸 远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全 保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卓  玛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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