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民族艺术学校职业中专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7]74号)
南宁民族艺术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办学层次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根据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0]123号和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艺术类职业中专学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300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500元(含水电费。每套宿舍安排10人住宿,房屋结构为二房一卫一洗漱间,配备有双层铁架床、铁贮柜、电风扇、电话、适量课桌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