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价管[2005]57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把为“三农”服务放在农价工作的首要位置,继续以加强粮食、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监管为重点,根据省物价局农价工作会议精神及2005年全省农价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意见》及《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专题调查提纲》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意见中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意见
2、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专题调查提纲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1
2005年全市农价工作意见
一、积极贯彻实施各项政策措施,维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
1、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我市今年实行的“一免征三补贴”支农政策,确保执行到位,农民受惠,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供给。对2004实行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各地负责对本地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报告于4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价格管理处。
2、加强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粮食价格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和应急机制,密切监控市场粮食动态和供求变化情况。
3、搞好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指导价管理,合理制定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销售指导价格,支持优质农作物种子推广使用。
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措施,实现“保供稳价”
4、搞好化肥、农药的出厂指导价管理,加强对主要化肥、农药品种市场销售价格的差率管理,确保市场价格不突破上年水平。
5、督促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和流通的优惠政策,鼓励化肥生产企业扩大生产、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化肥供给。对2004年扶持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各地将调查情况于4月25日前书面上报市局价格管理处。同时,各地要通过调查,摸清当地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本地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基本情况档案,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市局。
6、健全农资价格监测体系和应变机制,加强对农资市场的价格监控,全面掌握农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选择主要农资生产、流通企业和市场进行跟踪监测。在农业用肥旺季,实行化肥价格动态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做好监管调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