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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二)成本预测(50分)

  1、单个品种考核评分标准:

  (1)时间(10分)

  预测数据和文字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得10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2)数据(20分)

  报表各项实际数据真实、预测比较合理、计算准确,该报项目没有遗漏的,得20分;若填报数据有差错或必报数据漏填的,每错一处扣3分。

  (3)文字材料(20分)

  每一个品种须有一份独立的分析材料。能较好说明调查品种预测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并能较好解释分析变化原因的,得20分;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分析和实际出现差异的扣10分。

  2、成本预测计分方法

  每个预测品种满分为50分。缺报一个品种或因迟报未参加市队汇总的,则该品种计零分。

  各县(市)成本预测调查综合成绩为该县(市)各预测品种所得分的平均分数。

  (三)专项调查(100分):

  1、单个专项调查考核评分标准:

  (1)调查样本(15分)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确定专项调查样本并具有代表性和连续性的得15分;不按要求的酌情扣3-10分。

  (2)时间(15分)

  按规定时间上报专项调查数据和分析材料的得15分,每迟报一天扣3分。

  (3)数据(40分)

  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没有虚报和误报的得40分;所报数据发生明显差错的,每错一项扣5分。

  (4)文字材料(30分)

  专项调查报告能较好地说明调查了解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全面深入,建议针对性强,得3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2、专项调查计分方法

  每个专项调查满分为100分。缺报一个或因迟报未参加全市汇总的,则该专项调查计零分。

  各县(市)专项调查综合成绩为该县(市)各专项调查项目得分的平均分数。

  (四)其它项目(加分):

  1、调查报告

  针对农村热点问题,结合农本调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各种成本调查报告、分析材料被市物价局或市县媒体采用的,加5分;被省物价局、省以上媒体、市县党委和政府采用的,加10分;被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采用的,加20分;被中办、国办采用的,加30分。上述被采用的材料,凡领导有批示的,按相应等次另加倍计分。以上各加分项目除领导批示外,同一篇文章按最高分计,不累加得分。调查报告综合成绩按以上合计得分的20%计入总评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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