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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徐价本[2005]61号)


各县(市)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本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徐州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徐州市农产品成本
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提高我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农产品成本调查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

  省和市下达的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成本预测和专项调查任务等。

  二、考核评比对象

  各县(市)物价局及从事成本调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三、集体考核评分标准

  (一)、常规调查(120分):

  1、调查品种(20分)

  按照省和市下达的调查品种上报常规调查数据的得20分,缺报一个品种的扣5分。省和市下达的调查品种多于5个的农调县,每多一个品种加1分。

  2、调查样本(20分)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确定调查点、户,并具有代表性和连续性的得20分;达不到规定户数的,缺一户扣1分。

  3、时间(10分)

  全年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资料(包括:数据、文字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局成本队的得10分,每迟报一天的扣2分。

  4、数据(50分)

  常规调查报表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费用分摊合理,该填项目没有遗漏的,得50分;若报表有重大差错的(如:产量、产值等主要项目数据发生差错,或漏报必然发生的费用,以及误报不应发生的费用等),每错一处扣5分,其它指标每错一处扣2分。

  5、文字材料(20分)

  结合统计报表对全年农产品调查品种成本收益情况写出综合性文字分析材料,内容简洁明了、情况清楚、问题明确,并有针对性建议的,得2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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