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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徐州淮海汽车城市场交易综合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徐州淮海汽车城市场交易综合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徐价服(2005)68号)
徐州淮海汽车城:
你单位《关于延期执行收取“市场交易综合服务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单位为汽车进场交易提供综合服务,其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暂仍按徐价服(2004)28号文规定,延期执行一年,至2006年3月15日,到期重新申报。接批复后,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持证、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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