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统一无碘盐与碘盐销售价格的通知
(徐价管[2005]9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江苏盐业集团徐州有限公司:
为防止无碘盐对周围碘盐供应区域市场的冲击,干扰碘盐市场的正常供应,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徐州市部分高碘地区无碘食盐价格的复函》(苏价工函[2005]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我市500克纸塑袋装无碘盐和碘盐的价格,具体价格水平按苏价工[2002]114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表)。
本通知自2005年6月11日起执行。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做好价格疏导工作,确保统一食盐价格顺利实施;盐业部门在高碘地区供应无碘食盐时,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配送制度,防止无碘食盐流入补碘地区,保证居民食用盐的安全。同时要确保普通复合膜包装盐的市场供应,满足农村市场的基本需要,并严格控制纸塑袋装食盐的供应量,2005年市场投放量控制在20%以内,做到多品种盐上市供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