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公交IC卡乘车计价的批复
(徐价管[2005]105号)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公交IC卡价格调整的请示》(徐市政[2005]53号)收悉。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区公交IC卡第一步计价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范IC卡类别,扩大IC卡使用范围
1、电子钱包IC卡分为:成人IC卡(以下简称A卡)、学生IC卡(以下简称B卡)、老龄IC卡(以下简称C卡)。
2、A卡、B卡、C卡均可任意充值,余额结转。
3、A卡实行市郊同卡;B卡、C卡实行市郊同卡同价。
4、原使用月票的线路,A卡、B卡、C卡均可以使用。具体使用线路见附件。
二、公交IC卡乘车计价标准
1、A卡
⑴市区线路,每次刷卡付费0.70元;现行电子钱包IC卡每次刷卡付费由0.9元统一调整为0.7元。
⑵郊区线路,市区范围内乘车每次刷卡付费0.70元,郊区范围内乘车每次刷卡付费1.05元。
市、郊线路及价格适应范围见附件。线路、站点改变及新增线路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另行报批。
2、B卡
每次刷卡付费0.30元。
办理B卡的范围:年龄未满18周岁的市区(含铜山新区)在校(高中、中专、中技、职高、初中、小学)学生。
3、C卡
每次刷卡付费0.20元。
办理C卡的范围:本市户口,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4、空调豪华车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按不高于普通车计价标准的2倍执行;其他时期执行普通车计价标准。
三、优惠措施
1、伤残军人凭民政部门签发的伤残军人证办理IC卡,继续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
2、市区低保对象每户每季度免费充值30元(不限卡种)。免费充值办法由市市政公用局商市民政局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扩大电子钱包IC卡使用范围,并对学生、老龄人继续实行价格优惠,对改善城市交通,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经营企业应按A卡、B卡、C卡的办卡范围,敞开办卡;不得擅自设定限乘线路;不得收取计价以外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