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徐价检[2005]153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时值“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稳定市场物价,维护两大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检查时间: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从2005年9月3日开始至2005年10月8日结束。
(二)、检查方法:市区的节日市场物价检查由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统一组织安排,各区物价局和市职监站参加,具体检查区域划分另见安排表;各县(市)、贾汪区的市场物价检查由当地物价局自行组织安排。
二、检查内容与重点
开展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应紧紧围绕节日期间供应的主副食品价格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价格。具体包括:
(一)、节日市场价格。包括月饼、粮、油、禽蛋、猪肉、煤气、液化气、餐饮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
(二)、市场服务价格。包括公用电话、停车场、公厕、出租车收费等服务价格。
(三)、旅游市场价格。包括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景点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各类旅游宾馆、饭店、旅社的房价等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情况;各旅游景点对中小学生、军人、老年人、离退休干部等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四)、明码标价。包括各类零售企业、服务业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情况。重点查处不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不完整或者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以及同一商品在同一场所同时使用价格不相等的两种标价等标价行为。
(五)、价格欺诈。这次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应将查处价格欺诈、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作为重点,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虚假折扣,模糊赠售及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查处。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将此次检查与“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反欺诈、迎十运”整治市场层价格行为和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市场开展检查,以确保两大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