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发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的通知》的通知
(徐价检[2005]152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活动的通知》(苏价检[2005]2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
一、领导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好省局的通知精神,按照宣传执法月活动的整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做好组织落实。
二、强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报刊、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政策提醒会,深入市场,深入企业,大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树立价格诚信典型、曝光价格欺诈案例,震慑价格违法经营者,提高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
三、注重效果。各地要紧扣活动内容,结合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与“反欺诈、迎十运”市场价格行为整治活动。稳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宣传执法月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