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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批复
(徐价服(2005)162号)
徐州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函》(徐房函[2005]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局所属房产测绘机构,房产测绘收费及有关规定仍按我局徐价服[2004]194号文执行。
二、
接批复后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
本批复自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到期重新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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