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试行单病种限价工作有关问题调查的通知
(南价费[2007]71号)
市属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将在部分市属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试行单病种限价工作。为做好我市试行单病种限价工作,现对我市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试行单病种限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病种限价是指对无合并病症的单一病种患者从确诊入院,经检查治疗、用药、手术等治愈出院整个过程限定的最高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天数、所用药品、检查项目、手术、麻醉等费用。
二、调查的内容
各医疗机构可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广西单病种最高限价表》所列病种(附件一),或在所列病种《广西单病种最高限价表》以外提出本院可试行单病种限价的具体病种和价格
2007年9月14日前将《单病种最高限价调查表》(附件二)分别报送至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