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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降低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表二:青秀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降低后的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学 校 名 称

楼号

原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基本设施设备

备 注

南宁市青秀区

伶俐中学

1#楼

75

53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水泥储物架、适量课桌椅。室内设有2间卫生间、1间洗漱间、1个洗漱池。

财政性和非财政性资金共同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2人住宿。

2#楼

75

53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水泥储物架、适量课桌椅。室内设有2间卫生间、1间洗漱间、1个洗漱池。

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

南宁市青秀区

伶俐镇初级中学

1#楼

40

28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1个水泥壁柜。室内设有1间卫生间。

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

2#楼

40

28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1个水泥壁柜。室内设有1间卫生间。

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

南宁市青秀区

南阳镇初级中学

1#楼

40

28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水泥储物柜。室内设有2间卫生间、1间洗漱间、1个洗漱池。

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

南宁市青秀区

刘圩中学

1#楼

50

35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镶嵌式长餐桌、适量凳子。室内设有2间卫生间、1间洗漱间、1个洗漱池。

财政性和非财政性资金共同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1人住宿。

南宁市青秀区

刘圩镇民族职业初级中学

1#楼

60

42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水泥储物柜。室内设有1间卫生间、1间洗澡间、1个洗漱池。

非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4人住宿。

南宁市青秀区

刘圩镇班峰初级中学

1#楼

35

25

配备有双层铁架床、水泥储物柜。室内设有1间卫生间、1间洗澡间、1个洗漱池。

财政性资金建设。每间宿舍安排12人住宿。

注:住宿费收费标准已含宿舍水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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