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农本调查的工作质量。加强和规范农产品成本调查行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1、调整农本调查样本的设置。根据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适时对调查品种进行重新布局。按照“总体稳定、个别调整、有增有减、合理设置”的原则,调整品种设置,提高样本设置的代表性。样本调整后,主要品种必须按照“一县一品三点九户”的要求,设置调查点,做好调查点设置的相关工作,保证调查数据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代表性。
2、制定农本考核评比实施办法。根据《江苏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定出徐州市农本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农本资料调查、汇总、分析环环相扣,道道把关,层层审核,签字盖章上报的工作责任制度,把农本调查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化,加强考核,结果公布,明确奖惩,并作为创优评先和推荐上报的依据,将农本工作进一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3、调整农本调查户误工补贴标准。成本调查户为农本调查工作设置原始登记台帐,记录基础数据,误工后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是调查对象应获得的基本权利。根据《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农本调查户误工补贴标准。
4、进一步提高成本数据的质量。认真学习和领会2004年国家颁布实施的新的农本核算体系,掌握新农本核算体系的结构和指标之间的换算关系,弄清每一项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和有较强的代表性。要把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放在首位,认真做好调查、分摊、核算、审核、汇总各个环节的工作,逐项数据认真审核,反复查对,确保每一项数据准确无误。要在完成全年农本资料汇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地分析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变化原因。
5、加强直报县工作管理。直报工作是国家和省为了提高数据的时效性而设置的制度。各直报县必须按照省规定的时限要求,以提高直报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为重点,报送直报数据必须是该县该品种所有调查户的汇总数据,在报送每一个品种的调查表时,必须同时报送有关分析材料。从2005年起,各直报县基础数据表和分析材料主送省物价局,必须同时抄送市局成本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