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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函

  收费说明:

  1、出厂价格总值是指年度内监督检验产品的出厂价格总值;

  2、电气设备为进口设备的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收费于季度末预收,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4、不得收取技术资料审查费。

  (二)部分特种设备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每批监督检验设备工程总造价(万元)

电梯收费

标准(%)

起重机械收费标准(%)

大型游乐设施收费标准(%)

100及以下

1.0-1.1

0.9-1.0

1.1-1.3

>100≤300

0.9-1.0

0.7-0.9

0.9-1.1

>300≤500

0.7-0.9

0.5-0.7

0.7-0.9

500以上

0.5-0.7

0.3-0.5

0.5-0.7


  收费说明:

  1、每批监督检验设备的工程总造价=设备购价+安装费用,不包括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

  2、金属结构不需现场组装的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按上述收费标准的70%收取;散件现场组装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总额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4、已实施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并收取费用的,12个月内不得再收取定期检验费(维修、改造、发生事故等特殊原因除外)。

  5、不得收取技术资料审查费和无损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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