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电子政务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浙政办发〔2009〕1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08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5号)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经对各地、各部门2008年度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评比,经省政府同意,现对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二、单项考核优秀单位(综合考核优秀单位不参加单项考核优秀单位评选)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供销社,衢州市、丽水市,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市北仑区、余姚市、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县、湖州市南浔区、嘉善县、平湖市、嵊州市、新昌县、义乌市、武义县、衢州市衢江区、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黄岩区、三门县、青田县、缙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