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淮海汽车城综合服务费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淮海汽车城综合服务费的批复
(徐价服[2004]28号)
徐州淮海汽车城:
你们《关于淮海汽车城收取市场综合服务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收费标准。按照汽车交易额的1‰-1.5‰收取市场综合服务费。
二、
服务内容。为进场交易提供场地、保安、防盗、消防等服务,并协助车主在场内办理有关车辆验证、上牌事务。
三、
请你们接批复后,即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持证、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