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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发部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说明:
  1、K起为起重机械收费总系数,K1为起重机械种类系数,K2为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系数,K3为起重机械额定跨度系数。
  K起=K1•K2•K3
  2、起重机械收费总额=(基数×K起)+条件审查费
  3、起重机械质量监督检验(型式试验)加收标准:
  以下加收标准只能在收费标准(基数)基础上加收,不得按起重机械收费总额加收。
  ⑴、装卸桥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⑵、抓斗、电磁吸盘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⑶、有副钩的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10%加收。
  ⑷、双小车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⑸、16米以上(含16米)塔式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40米以上(含40米)按收费标准(基数)的40%加收。
  ⑹、自升塔式起重机械按收费标准(基数)的20%加收。
  ⑺、起重机械的特殊检验检测(如用户提出的非常规检验)参照本标准费用收取。

  (三)部分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种 类

收 费 标 准 (元/台)

起重机械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2-1.5%收取

大型游乐设施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3%-1.5%收取


  注:不得加收条件审查费。

  (四)部分特种设备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种 类

收 费 标 准 (元/台)

电梯

按工程总造价的1.5%-1.7%收取

起重机械

按工程总造价的1.7%-1.9%收取

大型游乐设施

按工程总造价的1.5%-1.8%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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