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价格异动监督检查应急制度》的通知
(徐价检[2003]188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应对价格异动时期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发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省局制定了《江苏省物价局价格异动监督检查应急制度》(苏价检[2003]23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县(市)、区如启动实施应急制度,应提前一日将工作方案报市物价局。
二、实施应急制度期间,应暂停一切与应急价格检查无关的工作,逢公休、节假日应照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