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非典”防治期间加强农村市场价费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稳定的通知
(苏价电传[2003]25号 二○○三年五月九日)
各市物价局、常熟市物价局:
5月6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接着召开了全省会议。梁保华省长就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价费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价费秩序,现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农村市场价费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稳定。当前,防治“非典”工作是全党和各级政府一件大事,也是我们价格管理部门的重中之重的一项主要工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市场商品价格和相关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在报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实行减免,要维护农村地区之间正常的交通秩序,保璋交通畅通和物资供应,严禁以疫病防治名义乱设卡、乱收费。所有非典型肺炎检疫,消毒都不得收费。
为控制防治“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继续对其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实行临时干预措施的范围和前提仍按省物价局苏价电传[2003]16号明传电报规定执行。
二、加强农村价格政策宣传,加大农村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当前,要着重宣传不出台新的增加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宣传原有的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标准,宣传为支持防治“非典”工作已经出台的一系列价费政策。更加大对农村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对农村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要求,简易程序,提高效率,从重、从快地查处农村价格违法案件。要充分发挥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迅速掌握农村市场价格动态,筑成农村市场价格监管的铜墙铁壁。
三、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努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提出的“一手抓防‘非典’,一手抓促发展”的方针,充分履行价格部门职能,全力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要继续开展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专项治理,取消过时的不舍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要通过整顿农村市场价格秩序,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吸引投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通过发布农产品成本,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增加效益。要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绿色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要加强农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更好地发挥其商品集散,信息交流和价格形成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