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徐价管[2006]88号)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报告》收悉。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液化石油气气源价格大幅攀升,导致管道液化气产销价格倒挂,企业经营亏损。为缓解管道液化气价格突出的矛盾,保证居民正常供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管道液化气价格的调整涉及到部分用户的利益,考虑到调价幅度及消费者承受能力,并衔接省内城市同类价格水平,民用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调整采取分步到位的办法,第一步每立方米气价由现行8元调整为11元。
二、管道液化气价格调整后,对低保特困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具体由市民政局每季度提供低保对象花名册,每户月用气量不超过3立方米,按实际用气量每立方米补贴3.00元,补贴期至下次管道液化气价格调整日止。补贴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由你公司定期拨付给市民政局,具体发放办法由你公司与市民政局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