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2007年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抓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财政权力正确行使

  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围绕财政资金分配活动,开展廉政监察。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行使财政资金分配权和管理权活动中,为本人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开展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问题。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继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围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开展勤政监察。严肃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行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六条禁令”和局公务接待办法,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市委“禁赌规定”,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清理规范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坚决纠正以公务为名,行公费旅游之实的歪风;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严禁干预和插手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介绍中介机构等行为。

  围绕依法行政,开展执法监察。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清廉为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债、社保、征地补偿费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配合有关处室,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7项财政专项资金和5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十件实事”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与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围绕从严治党,开展执纪监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稳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大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规范领导权力正确运行。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查,强化党内监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