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财政局党组转发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巡视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武汉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巡视方案>的通知》(武纪发[2003]13)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局实际,就有关问题一并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和自查。从2003年12月下旬至2004年2月上旬,局各处室、单位组织学习武纪发[2003]13号文件和局近年来印发和转发的有关廉洁自律文件,提高认识,构筑思想防线,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组织讨论,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在此基础上认真督促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文件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关键岗位进行自查,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干部、职工打招呼,提要求,关口前移,抓好防范,同时积极配合市党风廉政巡视组的巡视督查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各部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禁止收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按照文件精神和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此项工作组织好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管好队伍,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避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