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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出租车付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出租车付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徐价检[2006]95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严格查处对出租车的各种乱收费,规范其收费行为,减轻目前因油价上涨给出租车经营者增加的负担,保障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保持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向出租车收费的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涉及对出租车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及出租车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的;

  (二)自立项目乱收费的;

  (三)提高标准收费的;

  (四)扩大范围收费的;

  (五)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六)只收费不服务的;

  (七)代收代交费用搭车收费的;

  (八)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强卖商品从中牟利的。

  三、检查时限

  2005年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如存在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以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检查工作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12日至7月17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涉及出租车收费的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自我检查纠正收费中存在的价格违法问题,认真填写自查表并将自查表于7月17日前报送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检查四科;第二阶段7月18日至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派检查组进点检查。

  五、要求

  (一)各单位要明确这次对涉及出租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价格检查组的检查,不得隐瞒实情,更不得弄虚作假。

  (三)这次检查在自查阶段能主动查纠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由检查组重点抽查出的价格违法问题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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