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涉及服务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徐价检[2006]101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精神,优化我市现代服务业的竞争环境,大力促进我市的现代化服务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涉及服务业收费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快发展现代化服务业是我省的一项重大决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近期多次就做好涉及服务业收费清理工作发出了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将治乱减负与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因而我市这次开展的涉及服务业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正是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省物价局具体要求的实际行动,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次检查与服务地方经济结合起来,把这次检查与完成全面实现小康任务结合起来,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组织领导,精中财力物力,确保这次专项检查轰轰烈烈的开展,圆圆满满的结束。
二、指导思想和检查步骤
这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是:减轻收费负担,规范收费行为,净化收费环境,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减轻收费负担,就是要通过检查把附加在服务业不合理的收费行为予以取缔,规范收费行为就是要将相关的收费管理制度,如: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企业付费登记制度,票据及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净化环境就要让我市的服务业从业者明明白白的交费,公开公平的竞争,在促进我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完成物价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任务。
这次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是七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二十五日,共分为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两个阶段。
三、检查方法、检查范围、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采取统一检查、县区互查、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市区检查工作由市检查分局负责开展。各县(市)、贾汪区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对不主动配合检查,不积极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拖延检查时间及存在重大乱收费行为的行业或部门,市检查分局将重点督检或下查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