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关供应商: 为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加快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武汉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武汉市财政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竞价是指通过互联网发布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报价、网上竞标、公布采购结果等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总称。
  第三条 网上竞价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网上竞价采购的对象是指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如公务用车、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网上竞价采购范围。
  第五条 网上竞价采购的组织实施,应当由具备相应条件,并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审核批准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承办。
  第六条 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参与网上竞价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第七条 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可在上述代理机构的电子竞价交易场租用竞价席位进行网上竞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也可自行上网竞价(采购项目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八条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场租用竞价席竞价,必须遵守电子交易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