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接待区: 乙级50?O以上,甲级80?O以上
评标室: 乙级30?O以上,甲级60?O以上
档案保管场所:乙级20?O以上,甲级40?O以上
中型会议场所:乙级80?O以上,甲级150?O以上
大型会议场所:单一会场应在200?O以上,
6.其它办公设备:必须为每人配备办公电脑一台;配备交通工具;营业场所具备应有的空调设备等办公条件。
7.机构内部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比较完善、全面。
(五)代理机构资质申报审核程序
1.各代理机构向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申报备案材料。
2.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营业场地,查验申报备案资料。
3.由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出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审核意见书,并向省财政厅出具推荐函。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拒绝出具推荐函。
1.近三年无代理业绩的。
2.受到投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亏损,经营状况不良的。
4.无员工聘用合同的。
5,与行政机关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
6.无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和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纳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备案管理办法
(一)备案原则:加强武汉市政府采购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程序,提高武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二)适用范围:凡愿代理武汉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须向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代理资格证书等备案手续。
(三)申报代理武汉市政府采购备案事项(全部采用电子文本)
1.代理机构认定、审批的申报材料的备案。
2.代理资格证书的备案。
3.营业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备案。外地代理机构参照武汉市制定的审核标准。
4.代理机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备案。
5.执业工作人员履历表、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备案。
(四)审核要求:
1.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齐全、清晰、真实。
2.各类表格、文本格式填写齐全、符合要求。
3.提供通用的电子文本格式,无病毒感染。
4.注册资本:乙级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甲级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