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工作的通知
(武财采〔2007〕458号 2007年10月23日)
各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源头预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经研究,市财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全市各级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执行《
政府采购法》的情况。(附表《政府采购自查表》)
三、检查时限:主要检查2007年1-10月政府采购行为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到2006年。
四、检查方式及步骤:本次检查工作以自查为主。从11月1日起,全市各级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及《政府采购自查表》于11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由各区财政局负责收集,于11月30日前,将本区政府采购检查情况总结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可视自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如实报告并采取措施纠正的,依法从轻处罚;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并纠正问题的,将依法从重处理。同时,各单位要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为。
附件
政府采购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自 查 内 容 | 2007 | 备 注 |
合计 | 其 中 |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支出总额 | | | | | |
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 | | | | |
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 | | | | |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金额 | | | | | |
政府采购实际支付金额 | | | | | |
其中:公开招标金额 | | | | | |
邀请招标金额 | | | | | |
竞争性谈判金额 | | | | | |
询价采购金额 | | | | | |
单一来源采购金额 | | | | | |
应纳入而未实行政府采购金额 | | | | | |
政府采购违纪金额 | | | | | |
协议采购(定点采购)金额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