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采[2007]2号)
各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改革工作。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7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财政经济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在“扩大规模、促进规范、提高效率、发挥功能”四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1、要继续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制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面达到100%。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制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比重。
2、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逐步推行集中采购制度。通过采取集中办理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等途径,整合政府采购项目,增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发挥规模采购效益。
3、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批准采购,并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4、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研究探讨扩大政府采购及监管范围的有效途径,研究制订《武汉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程》。
5、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与财政资金拨付环节的对接,并形成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实现“应采尽采”,为建立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2007年,全市力争政府采购规模突破40亿元,比2006年增长30%;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争取实现30亿元。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运行规则
1、加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力度,从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化改革两个方面着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重点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武汉市公务用车配备和购置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采购运行机制,严格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