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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创建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第一阶段考评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创建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第一阶段考评工作的通知
(徐价检[2006]184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06-2007年度创建价格诚信先进单位活动的工作部署,2006年度为创建活动的第一阶段。为推动我市价格诚信工作深入开展,现决定于12月份开展第一阶段的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市2004-2005年度价格诚信(AA级)先进单位和创建价格诚信活动先进单位。以上单位隶属各县(市)、区的,由我局委托各县(市)、区物价局进行考评。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有关单位2006年度执行价格政策法规情况和创建价格诚信工作实绩。

  (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制定价格诚实信用,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货真价实;

  (二)、积极参加价格诚信活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身实际,制定创建价格诚信工作规划,并做好组织落实,规范价格行为,开展价格诚信创建取得明显实效;

  (三)、明码标价规范。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使用规定的商品价签(表),填写齐全、准确、规范,并积极推进明码实价;

  (四)、杜绝价格欺诈行为。自觉抵制价格欺诈行为,商品销售和商品促销中原价准确,优惠真实,打折规范,带头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坚持文明经商,恪守商业道德。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认真处理价格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营业绩较高,社会信誉较高。

  三、考评要求

  (一)、按照简化、量化的要求,由各考评单位按照具体考评内容,对各被考评单位进行现场明察暗访。考评过程要求简洁具体,不打扰企业正常经营,不增加企业负担;

  (二)、考评情况完整记入各创建单位工作档案,作为明年底命名价格诚信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各创建单位要对照考评内容,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重在经营现场,重在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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