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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旅游局关于开展“阳光旅游、优质服务”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


  (七)旅游客运市场安全、规范、文明“三提高”建设。着眼“文明南京、平安旅游”建设,结合南京旅游客运市场实际,特别是车辆管理、司陪人员素质的现状,会同市文明办、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服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对司陪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运营规范工作,完善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体系,构建更具活力的市场监管机制。结合重大节日、旅游旺季,加强检查监督。4月份组织相关调研,“五一”黄金周前全面展开工作。

  (八)旅游广告监管清理活动。以虚假广告、超低价竞争性广告和不规范广告的治理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媒体旅游广告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质价不符、恶意低价竞争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通过新闻媒体适时曝光违规发布广告的旅行社。6月份,协调市、区相关部门,结合明码标价大检查活动,进行集中清查。

  (九)旅游购物中心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对旅游购物的规范引导是旅游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提升南京旅游服务品质的一项紧迫任务。针对当前我市旅游购物点分布散乱、建设不规范、购物环境差、购物投诉频繁的现状,通过调研论证,年内,指导扶持旅游企业建立一个“设施完备、功能配套、明码实价、特色鲜明、质量三包”的大规模购物中心,努力做到游客购物放心、企业经营顺心,逐步引导我市旅游购物市场走上规范健康之路。

  (十)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践证明,开展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是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企业走标准化、品质化建设之路的有效抓手。在坚持推进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服务两大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企业参与度,扩大覆盖面,通过树立一先进典型,在全行业营造规范化服务、品质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年初作出部署,全年跟踪服务,9月份实施评定。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是市旅游局今年“管理创新年”的重要部署。各区县、旅游企业务必要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发扬改革创新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深“阳光旅游、优质服务”市场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旅游管理处、质监所及各区、县旅游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专项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协调,把握工作重点,掌握工作节奏,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和旅游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对旅游全要素实行“扎口”管理,努力提高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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