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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7、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降低农产品进超市的门槛,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华中地区农产晶集散中心。2006年,市财政安排740万元,建立健全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加强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农业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治。进一步扩大农业信息进村人户覆盖范围,2006年基本实现全市村村通有线电视和直接上网。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8、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在做好村湾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分批实施,推进建制村“四通四改一化”和“一场一室”建设(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网络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绿化;建设集稻场、文化活动场等于一体的村多用途活动场、集村“两委会”工作室、村卫生室、村民活动室等于一体的村多用途活动室),实现村湾布局优化,水电道路通达,庭院道旁绿化,饮水卫生安全,信息传递通畅,村容村貌整洁。2006年,市级从土地出让金中单列资金3亿元(含农村信息进村人户资金),专项支持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市级筹集2.4亿元,支持乡村公路建设。完善环城森林生态工程、机场路绿化工程和九峰森林保护区建设。建立和完善村湾基础没施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管机制,改善农村环境。

  9、推进城关镇、重点镇和农民新村建设。2006年市级筹集2亿元,实施以东西湖区吴家山、蔡甸区莲花湖周边综合整治等为重点的城关镇环境创新工程,逐步完善纸坊、纱帽、前川、邾城等城关镇城镇交通骨架网、背街小巷配套工程,支持武湖、阳逻、五里界等11个重点城镇产业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不断完善和提高城镇功能,增强城关镇、重点镇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鼓励按规划拆小村,建设农民新村。

  10、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从2006年起,投资1.2亿元用3年时间更新改造全市远城区单机155千瓦至800千瓦排灌站。抓好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更新改造、续建配套和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6年解决农村6.8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以奖代补”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建设模式,逐步形成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层次、多渠道的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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