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武审投发[2007]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审计机关与投资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的整体效能作用,切实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顺利实施,市审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五部门,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市审计条例》,切实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市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联度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牵头单位为市审计局。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处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团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根据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需要,可通知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一)审议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目审计工作的重大措施和实施意见。
(二)通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训划。
(三)确定需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的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定期通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问题事项。
(五)协调解决在审计政府投资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六)适应政府投资项目特定事项的监督要求,适时部署阶段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