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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7]59号)


南宁市第二十八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要求核定我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热水费及水电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和宿舍直供热水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水定额

(吨/生·月)

电定额

(度/室·月)

每间

人数

收费对象

基本设施设备

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

300

5

20

8人

高中生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一阳台。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淋浴间)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阳台为耐磨砖地面,墙面全贴瓷砖。铁门,铝合金窗。外墙为涂料,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铁贮柜、电风扇。

宿舍直供热水费

80

 

 

 

 

热水直供淋浴间(淋浴间)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学校可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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