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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邕宁区邕宁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8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1日)废止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邕宁区邕宁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5]54号)


南宁市邕宁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核定邕宁区邕宁中学的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桂价费字[2000]2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邕宁区邕宁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1#普通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5元(含水电费)。

  二、2#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10人住宿,内设一个阳台、二个卫生间、一个洗漱间、一个洗漱池,配备有储物柜、铁架床)。

  三、3#公寓式学生宿舍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元(含水电费。户型结构为二房一厅,内设二个阳台、一个卫生间、一个储物间,每套宿舍安排10人住宿,配备有铁架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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